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市监崇处〔2021〕302020001401号 |
案件名称 | 上海全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未按规定备案等案 |
违法行为类型 | 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未按规定备案;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未按要求展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上海全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被处罚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104MA1FR65U39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周磊 |
主要违法事实 | 当事人上海全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未按照《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备案的情况下,自2019年2月18日起,在淘宝网上一家名叫“飞利浦全健”的店铺内(网址为http://item.taobao.com/item.htm?Id=619168965276),销售医疗器械半自动体外除颤器(型号:861304,注册证编号:国械注进20183211856,注册人名称:Philips Medical Systems,代理人名称: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在上述网站的主页面上,未展示当事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也未在上述网站的医疗器械半自动体外除颤器销售产品页面上,展示上述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
处罚种类和方式 | |
行政处罚依据 |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项,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如你(单位)不服本决定,
?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或者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全称) |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 | 2021年01月14日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行政处罚决定书 |